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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儿化”的语音学和音系学

培训研究 2019-08-21 00:30:32 儿化

  关于“儿”韵和“儿化”韵的同一性问题有正反两种观点:赞成同一性的只是在认为它们具有同等的音位价值,在音系中应该具有同等的地位,但在对这种韵母性质的认识上并不相同。比如有人认为这两种韵母都是卷舌音韵母,称为“儿化音位”,在音系中应与平舌音韵母平等配列,经过“归纳”,提出七个卷舌元音音位:/aX/、/èX/、/uX/、/oX/、/a?X/、/è?X/、/u?X。(李延端,1996),有人认为“所谓‘儿化’的卷舌动作实际上跟声调、长短音、轻重音以及停顿、语调、速度、嗓音等相类似,属于一种‘上加成素’(suprasegmental elements),而不属于像元音、辅音那样的音段成分(segmental elements),因为我们无法把它从线性序列中切分出来。”(李立成,1994)前一种观点是分不清语音系统的层级性,后一种观点不明白“上加成素”的韵律性特征,“超”的是“音段”,即是“上加”在“音段”之上的“成素”。卷舌动作是发音部位的变化,不是韵律,而且在“音段”之内。至于“切分”,在音系层面上进行的音位分析,发音方法不属于切分的对象,也不是非线性成分,否则,“清浊”、“送气”都可以成为“上加成素”了。主流观点是赵元任的观点:“儿”韵是一般韵母,“儿化”韵是“形态音位”性质的韵母(赵元任,1979,第32页),在音系中分别处理。同意赵元任观点的,无论把[r]抽象出来当韵尾,或者算卷舌动作或成分,是不是把它称为“形态音位”,包括汉语拼音方案在内,在音系中把这两种韵母分开处理这一点是一致的。从理论上来说,“儿”韵是从固有的基本音节中归纳出来的,属于静态的功能单位;“儿化”韵是从语流中语音变化后产生的衍生音节中归纳出来的,属于动态的非功能单位,它是音位在另一种条件下的语音变化,这种语音变化没有别义功能,别义功能是由“儿”词缀承担的。“儿”韵变化和“儿化”韵的变化属于两个语音层级的变化,可见有必要分清音位变化和语流语音变化,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。在一个语音系统中如何处理这两种不同变化之间的关系,可以有不同的方法。同意赵元任处理为[r]韵尾观点的人也并不象赵元任那样把“儿化”韵处理为“形态音位”,而是采取统一处理的方法,即把这音位的语音变化与语流的语音变化统一对待,把这种语流的语音变化视作音位的变体,与音位的其他变体等价。这样,为了“儿”韵和“儿化”韵在音位和变体上的统一,就要对舌尖元音和中元音音位进行调整,以适应对“儿化”韵的说明和解释。(王理嘉,1991,第102-112页),甚至提出“零变体”的概念,以保持“儿化”韵中语素形式的完整性。(林焘,1982)音位的语音变化和语流中发生的语音变化,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变化,音位的变体不同于语流中语音变化产生的变体,为什么要放在一个框架内处理呢?这无异于说英语的/s/音位有一个[iz]的变体一样。何况,音位的变体和语流的变化除了上述的根本差别外,至少还有以下四点差别:第一,音位变体是在语音没有进入语言状态时,从一个音节中发生的;语流变化是在语音进入语言状态时,在多个音节之间发生的;第二,音位与变体之间具有功能的同一性,语流变化产生的变体与语素原形之间没有功能的同一性;第三,变体是以音素为单位的变化,语流变化是以语素为单位的变化,一个语素不一定是一个音素,变化单位的尺寸不一样,变化结果的性质自然就不一样;第四,音位变化的强制性大于语流变化。因此,我们认为,只要承认“儿化”韵是“语素形位”的变化,就必定承认它们受不同规则的制约,“儿”韵音位的语音变化之间是变体关系,“儿化”韵的语流音变化与语素之间是变化关系。把“变体”与“变化”混为一谈,同等处理,在汉语语音研究中由来已久,比如本调与变调的关系,同样造成很多麻烦。这就是我们将“儿”韵作为独立的单元音音位,把“儿化”韵作为语素形位的变化放在语法层面上来处理的原因。

  《汉语拼音方案》是把儿化韵作为语素形位来处理的,只是书写的时候规定使用一个“r”字母来表示,这是正字法的问题,与对语音的认识和分析无关。由于《汉语拼音方案》没有进一步做理论上的说明,也是引起认识上分歧的一个原因,上文的探讨或许对深入认识这个方案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不无裨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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